场地环境修复工程师
场地环境修复工程师是一个新型的职业,是为贯彻“十八大”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的要求,充分发挥国务院职能改革转移中环境保护部确定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承担环境专业技术人员水平鉴定和职业培训的职能,依据环保部《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场地环境修复工程师》职业能力培训与职业水平考试,提高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及修复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并将推动建立本领域国家认定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体系,这对于推进我国生态环境修复的人才培养、形成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场地环境修复专业技术队伍,以满足本领域日益增长的专业人才需求,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